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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纠纷​

案情:赵某与妻子育有女儿赵甲、儿子赵乙,妻子早年去世,赵某独自抚养一双儿女成人。2020 年赵某确诊肺癌晚期,日常起居及就医均由女儿赵甲全程照料,儿子赵乙定居外地,仅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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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10 15:33 热度:


案情:赵某与妻子育有女儿赵甲、儿子赵乙,妻子早年去世,赵某独自抚养一双儿女成人。2020 年赵某确诊肺癌晚期,日常起居及就医均由女儿赵甲全程照料,儿子赵乙定居外地,仅偶尔电话问候。2022 年赵某病情加重,在电脑上自行打印遗嘱一份,载明 “本人名下位于 XX 小区的房产一套,自愿由女儿赵甲继承,其他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落款处有赵某签名并注明日期,但未邀请见证人在场。赵某去世后,赵乙回国处理后事,发现该打印遗嘱,主张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均等分割房产;赵甲辩称,遗嘱是父亲真实意思表示,父亲生前多次口头提及房产归自己,打印遗嘱虽无见证人,但内容合法,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36 条专门针对打印遗嘱作出规定,明确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需符合第 1140 条规定,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无见证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本案中赵某订立的打印遗嘱无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应认定为无效。​
律师建议:订立打印遗嘱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定形式要求,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如邻居、同事、律师等,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遗嘱打印完成后,遗嘱人及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完整的年、月、日,避免因日期不全引发争议。若遗嘱内容较多,建议分页标注页码。从效力稳定性考虑,优先选择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传统形式,公证遗嘱需由公证机构对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法律效力更高。见证人应留存身份证明文件,遗嘱订立过程可通过录音录像辅助佐证,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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