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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房产由一人继承,该遗嘱是否有效?​

问题: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丈夫立遗嘱指定房产全部由儿子继承,妻子去世后,儿子能否凭遗嘱继承房产全部份额?遗嘱指定继承共有房产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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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房产由一人继承,该遗嘱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5-12-10 14:59 热度:


问题: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丈夫立遗嘱指定房产全部由儿子继承,妻子去世后,儿子能否凭遗嘱继承房产全部份额?遗嘱指定继承共有房产的效力如何认定?​
解答:遗嘱仅对丈夫享有的房产份额有效,儿子不能继承房产全部份额,仅能继承丈夫的 1/2 份额,妻子的 1/2 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人仅能处分自己名下的个人财产,无权处分他人共有份额。​
案例:张某与刘某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为二人共同共有,未约定份额。张某立自书遗嘱,载明 “本人名下房产一套归儿子张甲继承”。刘某去世后未立遗嘱,张某也去世后,张甲持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全部份额,刘某的父母(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刘某的 1/2 份额。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张某仅享有 1/2 份额,其遗嘱仅对该 1/2 份额有效,判决张甲继承房产 1/2 份额,刘某的 1/2 份额由其父母继承。​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 1133 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中,一方仅对自己享有的份额享有处分权,遗嘱中处分他人共有份额的部分无效。本案中,张某的遗嘱未明确 “个人份额”,但结合房产共有性质,应认定其仅有权处分自己的 1/2 份额,对刘某的 1/2 份额无权处分,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刘某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建议:一是遗嘱人处分共有房产时,需明确仅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如 “本人名下位于 XX 的房产中属于我的 1/2 份额归 XX 继承”),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遗嘱部分无效;二是夫妻可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共有房产的份额归属,为遗嘱处分提供依据;三是继承人凭遗嘱继承共有房产时,需先析出他人共有份额,仅能主张遗嘱指定的个人份额;四是若遗嘱人误将共有房产全部处分,其他共有人可主张遗嘱部分无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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