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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遗嘱处分他人财产引发的遗嘱继承纠纷起诉状​
发布时间:2025-12-10 15:13


       
原告​
姓名:[原告姓名]​
性别:[原告性别]​
出生年月日:[原告出生年月日]​
民族:[原告民族]​
住址:[原告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身份证号码:[原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原告联系电话]​
被告​
姓名:[被告姓名]​
性别:[被告性别]​
出生年月日:[被告出生年月日]​
民族:[被告民族]​
住址:[被告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身份证号码:[被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被告联系电话]​
案由​
遗嘱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依法确认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姓名] 于 [遗嘱订立日期,格式:XXXX 年 XX 月 XX 日] 所立《遗嘱》中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无效;​
依法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分割;​
判令被告返还侵占的原告个人财产份额;​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姓名] 系夫妻关系,于 [结婚日期,格式:XXXX 年 XX 月 XX 日] 登记结婚。被继承人于 [去世日期,格式:XXXX 年 XX 月 XX 日] 去世后,被告(被继承人的 [亲属关系,如:女儿])出示案涉《遗嘱》,主张继承被继承人名下位于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的房产。​
经查,案涉房产系原告与被继承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享有 50% 的财产份额,被继承人仅有权处分其名下的 50% 份额。但案涉遗嘱载明 “将案涉房产全部由被告继承”,明显超出被继承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该部分内容应属无效。​
被告明知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仍依据无效遗嘱占有全部房产,拒绝原告分割个人份额及继承遗产,已侵害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证据清单​
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及与被继承人的夫妻关系;​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
案涉房产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涉《遗嘱》原件:证明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
被告占有房产的照片、物业证明:证明被告侵权事实。​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格式: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 [被告人数] 份​
起诉人(签名):[原告姓名]​
[起诉日期,格式:XX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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