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答辩人姓名]
因 [原告姓名] 诉答辩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驳回原告要求分割位于 [房产具体地址] 房产 [X]% 份额的诉讼请求。
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首先,在被继承人生前,答辩人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被继承人晚年体弱多病,长期居住在答辩人家中,由答辩人及其家人悉心照料日常生活起居,包括看病就医、饮食起居等各方面。而原告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关心甚少,很少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答辩人在房产分配上应享有较大份额。
其次,涉案房产虽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在购买该房产时,答辩人出资了大部分款项。当时,被继承人经济困难,无力全额支付房款,答辩人出于孝心及家庭考虑,出资 [具体金额] 用于购房,该事实有相关的付款凭证及证人证言可以证实。所以,从出资情况来看,答辩人对该房产也应享有更多权益。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被继承人就医的病历、费用清单等,证明答辩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情况,由 [医院名称] 出具。
购房付款凭证,证明答辩人的出资情况,保存于 [存放地点]。
证人 [证人姓名],住所为 [证人住址],可证明答辩人对被继承人生前的赡养及出资购房情况。
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
附:本答辩状副本 [x] 份
答辩人 (签名):[答辩人姓名]
[答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