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精神病患者遗嘱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订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精神病患者遗嘱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0-05-29 10:41 热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订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解答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关闭窗口
上一篇: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立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相关阅读

遗产继承中,如何认定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遗产继承中,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予以适当多分遗产,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鼓励和对公平原则的维护,明确认定标准对于遗产合理分配至关重要。​ 解答:认定继承人是...

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放弃继承后,对被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与被继承人债务承担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涉及继承人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平衡,明确这一规则对于解决相关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解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

遗产继承纠纷中,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明确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对于继承人顺利提起诉讼、法院有效审理案件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涉及不同地域法院的管辖权划分。​ 解答:因继承遗产纠纷提...

遗嘱中对胎儿的遗产分配有特殊约定,该如何执

遗嘱中对胎儿遗产分配的特殊约定涉及胎儿权益保护与遗嘱执行的具体规则,明确执行方式对于保障胎儿出生后的权益以及尊重被继承人意愿十分必要。​ 解答: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