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律师说法 > >

在遗产继承中,如何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属问题,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资源的合理利用,明确相关规则对于规范遗产处置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解答: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在遗产继承中,如何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发布时间:2025-03-31 14:16 热度: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属问题,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资源的合理利用,明确相关规则对于规范遗产处置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解答: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确定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一般需经过一定的公告程序,由遗产管理人或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寻找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公告期满后,若仍无人主张权利,则按照上述规则确定遗产归属。​
案例:老钱孤身一人,无儿无女,也未订立遗嘱。他去世后,留下一些存款和房产。社区工作人员在处理其遗产时,经过多方打听和公告,均未找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本案中,老钱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由于老钱并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存款和房产应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社区工作人员或相关遗产管理部门在完成公告等程序后,应按照规定将遗产移交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律师建议:对于可能出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情况的被继承人,其生前所在社区、单位等应关注其生活状况,在其去世后积极协助寻找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和遗产处置,确保遗产归属确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国家相关部门在接收此类遗产后,应妥善管理和使用,确保用于公益事业,发挥遗产的社会价值。​

 


关闭窗口
上一篇: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人不履行义务,遗嘱的效力及遗产分配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下一篇: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还有未清偿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相关阅读

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要求重新继承

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书面声明放弃继承,后因遗产价值大幅上涨或发现遗漏遗产,能否反悔并要求重新参与继承?放弃继承的反悔需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一般情况下,书面放...

被继承人的知识产权收益,能否作为遗产由继承

问题:被继承人是作家,去世后仍有著作权带来的版税收益,继承人能否继承该部分收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如署名权)能否继承?​ 解答: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如版税、专...

立遗嘱后又通过口头方式撤回,该撤回行为是否

问题:被继承人立自书遗嘱后,因家庭矛盾口头告知继承人 之前的遗嘱作废,但未订立新遗嘱,也未销毁原遗嘱,该口头撤回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撤回的法定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问题:农村村民去世后,其承包的耕地、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城镇户籍子女能否继承?继承后能否继续承包或流转?​ 解答: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发...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