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律师说法 > >

哪些情况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哪些情况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发布时间:2020-05-29 14:04 热度: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
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
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
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关闭窗口
上一篇:未成年人能否直接继承房产
下一篇:《继承法》中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

相关阅读

在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中,如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在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中,证人证言作为重要证据之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支持当事人主张具有关键作用,明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和要求有助于当事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解答...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伪造证据,试图多分得遗产,

继承人伪造证据以获取更多遗产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明确其法律后果对于维护遗产继承秩序和保障其他继承人权益具有重要警示作用。​ 解答:继承人伪造证据,试图多分...

遗产继承中,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

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给予适当遗产,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人文关怀,明确给予方式和标准对于保障这类特殊人群的权益具有现实意义。​ 解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

被继承人在多个地方拥有房产,遗产继承时如何

被继承人在多地拥有房产,在遗产继承时确定管辖法院较为复杂,涉及不同地域法院管辖权的划分以及房产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明确规则有助于顺利推进遗产继承程序。​ 解答:因继...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