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价值评估结果直接影响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当继承人对评估结果存疑时,需要有明确的救济途径来保障其合法权益。
解答:继承人对遗产价值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先与评估机构沟通,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若对解释不满意,可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可以选择原评估机构,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重新评估过程中,继承人应积极参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理。
案例:在冯奶奶遗产分割过程中,评估机构对其房产评估价值较低,继承人之一的冯先生认为该评估结果不合理,与周边类似房产价格相差较大。冯先生向评估机构提出异议,评估机构给出解释后,冯先生仍不满意,决定申请重新评估。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有权对遗产价值评估结果提出异议。依据相关规定,冯先生在对原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先与评估机构沟通,在对解释不满意后申请重新评估的做法符合程序。重新评估时,新的评估机构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
律师建议:在遗产评估前,继承人可共同协商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当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要及时按照程序提出,积极收集能证明遗产真实价值的证据,如周边房产交易价格、遗产购置凭证、市场行情资料等。在重新评估过程中,关注评估流程是否规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