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协议内容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分家析产效力是怎样的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6)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7)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协议效力
(1)在财产的归属方面,具有权利证明的效力,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2)在诉讼过程中有证据效力,对于分家单中记载的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分配原则上有效;
(3)对于分家中已经处分的财产,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再次进行处分,对分家析产再次进行处分的遗嘱部分为无效遗嘱。也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再次进行处分。